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張顯福 張泰源)2024年12月31日下午3時許,龍山縣某餐飲店后廚員工陳某突然摔倒,鼻孔流血陷入昏迷,120急救送醫時陳某已失去生命特征,醫院檢查后宣布陳某死亡。經民警調查取證,排除外力致死的刑事案件可能。死者陳某的家屬希望與餐飲店盡快協商好賠償事宜,為陳某辦理后事。雙方在轄區派出所進行了首次調解,因賠償金額存在較大分歧,無法達成一致意見,轄區派出所將情況反饋至縣矛調中心,希望在矛調中心得到妥善處理。
2025年1月2日上午,死者陳某的家屬與餐飲店老板應約來到矛調中心。此次糾紛調解由縣法院副院長、縣矛調中心副主任田代飛主持調解,同時邀請縣人社局、勞動仲裁院、街道辦事處法律顧問參與聯動調處。
?調解中,派出所民警通報了案件經過與調查結果,隨后由雙方當事人分別陳述了意見。家屬稱,死者陳某長期在該餐飲店工作,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死亡,應該按照工傷賠償標準處理。因多年來雙方關系保持良好,且陳某的死亡也可能存在自身身體狀況等原因,陳某家屬只要求餐飲店賠償50萬元。餐飲店老板對陳某去世表示痛心,承認陳某長期在餐飲店工作,不過餐飲店為個體經營,利潤小,無法實現對方的賠償要求,且陳某死亡前身體不適曾經多次請假治療,自身身體存在疾病的可能。餐飲店愿意出15萬元補償。在調解中,雙方當事人就訴求金額均作出了讓步,但仍有20萬元的差距,難于達成協議,調解陷入僵局。
鑒于雙方均不希望走工亡認定程序以及訴訟程序,又有調解意愿、有調解基礎,調解員決定對雙方繼續協商調處。調解員和參與聯動調處的工作人員對此糾紛展開具體分析研判,針對雙方爭議點提出了可行的調解方案,在征得雙方的同意后,采用“背對背”調解方式,分別為陳某家屬與餐飲店方答疑解惑,最終雙方互諒互讓,達成協議,餐飲店自愿以25萬元支付死者陳某家屬,糾紛得到妥善解決。
責編:李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